2022年8月,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过程中,发现本县某村桥头广场的修建,使原有洼地抬高,在汛期来临之际,不能正常行洪,导致该村二社村民马某某家2亩耕地被水浸泡,其中6、7分地绝收。另外,还有多家村民因水受灾,田地被浸泡,房屋出现裂痕。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急百姓之所急,办案人员多次进行实地踏查,并第一时间与政府部门进行了磋商,共同研究解决水患问题方案,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政府部门当日对河道两侧影响行洪的树木进行了处理。永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水利部门进行实地踏查,并与政府部门多次进行研究,经论证,受季节条件限制,当时大型机械无法进入施工,当冬季来临,符合施工条件时,职能部门及时使用挖掘机对河道进行了拓宽,有效解决了水患问题。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能动履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深化生态领域案件办理,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效果。
来源:永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