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举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
罪犯马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永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随后,马某某以身患多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接受吉林市中心医院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医学检查及鉴定,确定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永吉县人民法院遂就对罪犯马某某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事宜向我院第三检察部征求意见。第三检察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认真审查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召开此次听证会。
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对法院拟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进行了审查,并在听证会上公开送达了书面审查意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都对该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让他们对刑事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愿意做宣传员,向社会各界普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让群众知晓度更高,参与度更广。
来源:永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