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款项我已筹集一部分,马上就还钱!请不要拘留我……”近日,吉林高新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原本还“稳如泰山”的被执行人急忙认错,当场给付申请人欠款15万元。
好友借钱承诺还款 屡屡失约
不久前,朱某以缺乏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100万元,朱某出具借条一张交由吴某收执,并承诺借款期限为一个星期。事后,朱某未按约还款,吴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朱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朱某未按约履行,吴某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面临拘留 慌忙履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被执行人朱某向法官表达“苦衷”想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约定借款期限。然而,在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时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似乎“忘记了”还款这件事,在多次电话督促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后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再不履行就会被送拘,原本一拖再拖的朱某,见执行法官动了“真格”,立马慌了手脚,当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15万元,并向执行法官作出后续还款承诺。
来源: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 金作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